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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在法院申述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在法院申述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述离婚的程序包含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申述阶段 这一阶段包含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送申述书、副本及相关的依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3、经检查申述契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议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资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论阶段 1、人民法院决议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申述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奉告被告作出书面辩论;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申述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辩论。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辩论,人民法院照旧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定。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毅力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辩论,能够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恳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能够作出延期的决议。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检查依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承认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它包含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申述状; 2、准备诉讼所需求的依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申述状和依据; 4、法院决议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申述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两边发送传票; 7、开庭:两边均能够托付律师或许其他专业人士署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按照原告方的诉讼恳求和两边提交的依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怎么切割产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定。 离婚诉讼完毕,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定,能够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定书收效。对收效的离婚判定(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