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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典当和查封的优先受偿问题重视以下几个方面:重庆收债公司典当和查封的优先受偿问题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典当、查封二者的概念不同 1、不动产典当是一种民事担保行为和自动为之,是债务人为取得告贷或其他利益,将归于自己的不动产典当给银行等债务人。 不动产典当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挂号,不然不具有效力。房地产典当权期限为房地产典当合同挂号收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除之日。 2、而不动产查封是司法保全办法和被逼行为,一般是债务人不实行收效断定债务,债务人依法向法院恳求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 查封也是有期限的。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住被实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逾越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逾越两年,查封不动产、冻住其他工业权的期限不得逾越三年。” 不动产查封的期限是3年,可在期限届满前恳求延伸期限,延伸期限亦不得逾越3年。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工业,不得典当。但是已树立典当权的的工业可以被查封。 二、二者获偿次第不同 这个是关键了哈,也是我们最为重视的,关于受偿次第我们留意以下两点: 1、不动产典当权人具有对不动产处置的优先受偿权,并依据典当权挂号次第受偿。 2、而工业保全(不动产查封)作为一种诉讼保全制度,它的树立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在诉讼前后恶意躲藏、搬运工业或毁损工业,从而充分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后的收效断定得以顺利实行。 并不是将工业保全等同于优先权可以在日后实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恳求人对保全工业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三、典当权人又是查封恳求人,如何完结典当权? 不动产典当权的完结方法包含折价、变卖或拍卖该房地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要查封法院与优先债务实行法院处分查封工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实行过程中,应当由首要查封、扣押、冻住(以下简称查封)法院担任处分查封工业,自首要查封之日起已逾越60日,且首要查封法院没有就该查封工业发布拍卖公告或许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务实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工业移送实行。 即首封法院可以要求首要处理工业,但债务人要依照不动产典当挂号的先后次第受偿,在优先受偿权完结后,再清偿其它债务金额。 四、质权和典当权的受偿次第 《民法典》第415条,同一工业既树立典当权又树立质权(比方股权的质押)的,拍卖、变卖该工业所得的价款依照挂号、交给的时间先后确认清偿次第。 假如债务人既是不动产典当人,债务人的股东又将股权质押给别人,那么典当权和质权哪个优先受偿呢 典当权人优先于股权质权人受偿。股权的质押仅是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驶的权利,而典当权是对典当物的处置享有优先受偿权。 终究总结一下,参与多宗财物处置诉讼后会深深感受到,虽然典当物被先行查封对典当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会构成实质倒霉影响,但会使典当权人损失对典当物的优先处置权,增加典当物的处置时间及成本,终究影响到典当权的顺利完结。 重庆收债公司上面我们了解了典当和查封的优先受偿问题,下面我们进一步了解下查封与轮候查封的优先受偿问题。 首封与轮候查封是优先受偿问题 需求处理的关键问题:是首封优先受偿,仍是按比例分配? 这个问题我以为分两种情况来谈比较明晰。第一种归于一般情况,也就是首封法院享有优先受偿权情况 依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多份收效法律文书确认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务人分别对同一被实行人恳求实行,各债务人对实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依照实行法院采纳实行办法的先后次第受偿”。 第二种情况归于特别情况,也就是首封法院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保全工业应按债务人申报的债务比例进行分配。 依据民诉法解释第508条“被实行人为公民或许其他组织,在实行程序开始后,被实行人的其他现已取得实行依据的债务人发现被实行人的工业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参与分配”及第510条“参与分配实行中,实行所得价款扣除实行费用,并清偿应当首要受偿的债务后,关于一般债务,原则上依照其占全部恳求参与分配债务数额的比例受偿。 概括来说,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担保物权等优先权存在),先查封的债务人对查封工业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特别情况下,即当债务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主要工业由于一个债务被查封、扣押、冻住,除此之外已没有可以用来归还债务的其他工业时,对该被实行人现已取得金钱债务实行依据的其他债务人可以恳求对该被实行人的工业参与分配,此刻查封在先的债务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然有违债的平等性。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