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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妻子用家里存款美容,丈夫对立并申述离婚要求赔钱,能支持吗?重庆收债公司妻子用家里存款美容,丈夫对立并申述离婚要求赔钱,能支持吗? 王先生与张女士成婚十年,经营一家水果店,有60万元的存款由张女士保管。后来,张女士开始隔三差五跑美容店,频繁购买高端护肤品,甚至要整容。王先生劝阻无效,还发现60万元存款已经花光了。到法院申述要求离婚,并切割那60万存款。张女士赞同离婚,但认为存款也是自己劳动所得,花钱美容是正常消费,钱花掉了没法分。大家认为,这笔钱还能分吗? 首先,这笔钱是婚后收入,不管是谁挣的都是共同财产,两边有相等处理权。一般正常日子的消费开支,明显单独就可以决议,但大额的非正常消费不该擅自决议。 民法典第1092条规则,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许假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切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许不分。 法院查了张女士的银行流水,发现近60万的存款在一周内被开支。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证据,有10万用于水果店装饰,有40万属于美容等高消费开支。法院认为,张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处置的部分,应予保护,过度高消费的部分,因未征得配偶赞同,非以家庭日常开支为意图,且有挥霍性质,属损害配偶的财产权益。据此,法院判定张女士给付王先生存款补偿款20万元。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